标题:
警方无可奈何的特殊“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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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猴王
时间:
2006-12-22 08:15
标题:
警方无可奈何的特殊“妓院”
一个昏暗的房间被分隔成了十来个包房,每个包房里都有一名赤身裸体的男子抱着一名全身上下没有一根线的年轻貌美的女子在疯狂的“运动”着。这是记者在葫芦鸟市一个公开营业的“消魂苑”里所看到的情景。
这个就设置在葫芦鸟市最繁华大街上的“消魂苑”也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警方已经在这个消魂苑里抓获了7个“现行”,但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无法进行处理。
暗访“消魂苑”
昨日,记者接到一个神秘地电话,电话中一名男子说,葫芦鸟市最繁华的中央大街有一个公开营业的妓院,警察已经去了几次,但是这个妓院现在仍然公开营业。
记者立即来到消魂苑进行暗访。记者在中央大街上果然看到了一个写有“消魂苑”的休闲娱乐场所。记者进入消魂苑,一名女子迎了出来,问记者是不是来这里消费,并对记者说,这里各种年龄段的美女都有,有白领、有青春女学生,也有俄罗斯女郎,可以随便挑选。接着记者被带到一个房间内,一进入这个房间,记者吓了一大跳,里面都是熟悉的女明星,有巩莉、张蔓玉、林青霞、张子怡还有现在正红火的“超女”,但是记者到跟前一看,原来都是塑胶模特。老板看出记者一脸疑惑,便过去在林青霞的胸部摸了一把,林青霞立即开口说话:“讨厌!”老板说,他们这里实际上是一个用塑胶女模特供一些男士“作爱”的地方,只要顾客跳上一个模特,就可以把模特带到一个包房。
跟模特作爱?记者简直难以相信。老板说,他们的模特都是特殊塑胶制作的,手感和人体完全一样,模特大小也和真人一样,而且模特里还安装有电脑控制的发声系统,会随着顾客对模特的动作发出各种声音。老板还脱下了张子仪的裤子,记者看到,模特的生殖器和真人的也完全一样。
在记者保证为顾客隐私保密的承诺下,老板将记者带到一个房间,房间里是一个高清晰的电视,原来这是一个监视器,清晰地反映了每个包房里顾客的行为。记者看到,房间里的顾客都正在和女模特作爱,记者感觉这些顾客非常投入,完全是和正在与真人作爱一样。而且在作爱时,女模特还发出各种呻吟声。在消魂苑门口,记者看到一个顾客消费后满意地离去。
警方对此无可奈何
记者随后来到公安局的治安大队,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和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到那里进行了两次行动,这个消魂苑已经存在一个月了。这个消魂苑实际上和妓院差不多,每个顾客每小时收费20元,实际上是一种变相卖淫。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必须是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人和塑料人之间这种行为无法认定为卖淫嫖娼,我国法律也没有对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进行界定,所以公安机关无法处理。
葫芦鸟市的张律师说,我国法律规定,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公民就有权去做,我国的任何一个法律都没有规定人与塑料人之间的“作爱”行为违法,所以消魂苑的经营活动就是合法行为。张律师说,消魂苑实际上不是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实际上是在提供一种娱乐消遣的方式,虽然这种方式现在还难以被很多人所接受。
消魂苑的老板对记者说,他没有想到开业以来他的生意这样火爆,他现在正在准备扩大经营规模,设置女宾部。女宾部将请来周润发、成龙等男明星,当然也都是男模特,老板相信女宾部也一定和男宾部一样红火。“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追星的愿望。”老板说。
作者:
jinyi009
时间:
2006-12-22 08:58
标题: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s_6: :s_6: :s_6: 人啊什么事都想的出来!
作者:
family78
时间:
2007-1-14 01:30
这个服务在日本已经有些时日了,叫做 ラブドール ,这里有个ラブドール的网站可以看看。
[ss]下次如果再打出其他网站的话,我就当是帮别的网站做宣传,会重扣的,请注意,。[/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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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寂寞飘零时 于 2007-1-28 03:57 AM 编辑
]
作者:
solobaby
时间:
2007-1-14 04:57
估计是有背景的吧,怎么会这么明目张胆.有机会也去尝试
作者:
桃之幺幺
时间:
2007-1-14 06:01
这种事也有?真的还是假的?
公安管不了,那些明星可以告他们侵犯肖像权吧.
作者:
22212
时间:
2007-1-14 07:15
只是现在没有这种情况的处理依据,早晚会出台的,也早晚会取缔的
作者:
有钱鸟就大
时间:
2007-1-18 01:51
:s_6: 这个应该是钻法律的空子 真是拿他没办法
作者:
recall88
时间:
2007-1-18 08:26
确实是侵权了,侵犯了明星的权利,哈哈
作者:
jsoay
时间:
2007-1-18 11:35
活活, 这样的也想的出来, 佩服啊
作者:
笑看风云
时间:
2007-1-18 14:44
其实要是规避法律,只要不做成明星的样子就行了,不过要是普通的模特,也许客人就不会那么多了,说到底大家对女明星有潜在的意淫
作者:
7470225
时间:
2007-1-19 02:46
不知道他们嫌不嫌脏,今天这个上了明天那个上
作者:
qingfeng
时间:
2007-1-20 20:52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罪刑法定,没有禁止性规定,法律的漏洞啊
作者:
sis
时间:
2007-1-20 20:55
公安没有办法管的,中国法律在这方面有漏洞
作者:
little
时间:
2007-1-21 15:31
这老板很有生意头脑啊,佩服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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