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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see 发表于 2006-7-27 18:20   只看TA 11楼
引用:
原帖由 titi 于 2006-7-27 03:56 PM 发表
是啊,是啊.比如斑主可以先站内短讯告知,限发贴者在多少小时内自行移走。个人觉得这样好点。
就是啊~,又不是灌水垃圾贴~

在美食指南是可以没有图的,我说过,发错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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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see 发表于 2006-7-27 18:26   只看TA 12楼
引用:
原帖由 maluema 于 2006-7-27 06:54 AM 发表


我已看过你发的帖子了,严格来讲你的这个帖子发到饮食那个区都是不适合的!
楼主可能还没有看各版版规,看了版规再来申辩也不迟!
感觉楼主应该是个有才华的会员,希望能在符合版规的基础上多为论坛做贡献!

...
版规:
1。图片可以斟酌上传,如果有图片,会有加分
2。必有吃处名称和吃处所在地址
3。指出吃处的消费水平以及消费种类
4。尽量写出特色菜和尝后感
5。尽量写出营业时间
6。原创教学或来自网络的教学帖皆可,但必须编辑工整
7。发帖前,请搜索帖子确认是否已发过
8。本版严禁灌水,灌水必杀

有吃处名称和吃处所在地址,只是没有用标点分开,这也有错?
图片没有说必须传吧?
吃处的消费水平以及消费种类,虽然没有没有明确指出但小吃,小店...等还用明说吗?
重复就更没有了~
哪点不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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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三 发表于 2006-7-27 21:44   只看TA 13楼
这个楼主可够纠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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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see 发表于 2006-7-27 23:01   只看TA 14楼
引用:
原帖由 天下第三 于 2006-7-27 09:44 PM 发表
这个楼主可够纠缠的。。
评理也算难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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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6-7-28 00:08   只看TA 15楼
好了  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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